关于供电照明系统的验收规范,综合相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主要验收内容及要求如下:
### 一、基础验收要求
**设计文件合规性**
需严格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设计变更需经原设计单位确认。
**施工工艺规范**
- 灯具安装应稳固,电缆敷设整齐,接地可靠。
- 预埋件、螺栓等固定件需符合承载能力要求,严禁使用木楔。
- 高压/低压设备上方及危险区域(≤2.4m)需使用36V及以下灯具或采取防护措施。
**安全防护措施**
- 所有设备需接地或接零,漏电保护装置需定期测试。
- 施工人员需佩戴绝缘防护用品,现场配备灭火器材。
### 二、功能性能验收
**亮度与照度**
室内照明需达到国家最低照度标准,避免眩光、阴影,确保均匀性。
**色彩还原与防眩目**
灯具需准确还原色彩,避免频闪或光束过强影响视觉舒适性。
**防干扰与抗干扰能力**
电器设备间需保持电磁兼容性,避免信号干扰影响照明效果。
### 三、设备质量检查
**外观与安装**
灯具表面无损伤、锈迹,接线牢固,开关操作灵活。
- 预埋件、膨胀螺栓等需无变形、油漆剥落等缺陷。
**绝缘与接地**
导线端头绝缘部分需伸出绝缘台表面,接地螺钉标识明显且可靠。
### 四、系统运行测试
**通电试验**
需进行通电测试,检查灯具亮度、开关特性及电器运行稳定性。
- 高压设备需单独测试绝缘性能。
**能效与寿命**
- 短期能效测试(如LED灯具的亮度衰减测试)。
- 长期运行观察是否出现发热、闪烁等异常现象。
### 五、文档与记录
**技术文件完整性**
包括设计图纸、设备说明书、测试报告等,需与现场设备一致。
**验收记录规范**
采用《建筑电气照明装置验收记录表》,记录测试数据、处理不合格项及整改措施。
### 六、特殊场景补充要求
- **危急性场所** (如潮湿、高温、导电地面):除上述要求外,需增加定期维护计划。
- **工业与民用建筑** :需兼顾安全性与美观性,满足使用功能需求。
**总结** :验收需全面检查施工质量、设备性能及系统运行稳定性,确保符合国家标准及设计要求。若发现隐患,需及时整改并记录,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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