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消防验收标准主要依据《重庆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实施细则》及相关规范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 一、总平面布局要求
**消防车道**
- 设置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路面需满足消防车通行及回转需求,净宽、净高允许偏差≤120mm。
- 需避开地下管道、暗沟等影响通行的地下设施,或确保上部结构能承受消防车荷载。
- 坡度≤5%,且需设置登高扑救面。
**防火分隔与疏散**
- 防火、防烟分区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分隔设施需施工完成且功能正常。
- 避难层、消防电梯等需符合专项规范要求。
### 二、建筑构造要求
**结构安全**
- 消防车道需满足设计荷载要求,且施工记录完整。
- 涉及燃油、燃气等场所的平面布置需符合专项规范。
**防烟排烟系统**
- 自然排烟系统需按《重庆市坡地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设置。
- 机械防排烟系统需实现全覆盖,且与建筑结构协同设计。
### 三、消防设施要求
**消防水系统**
- 消防水池、水箱等需符合设计容量及维护要求。
- 灭火系统需与建筑结构同步设计,且功能测试合格。
**电气与设备安全**
- 可燃气体、液体储存区域需符合专项规范。
- 避难走道、安全出口需设置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
### 四、验收方法与规范
**抽查与测试**
- 现场随机抽查建筑不同部位,重点检查消防车道、防火分隔等主控项目。
- 需填写《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记录表》,并核实施工及设计文件。
**误差控制**
- 国家标准无明确数值要求的参数,允许误差≤5%且不影响功能。
### 五、特殊场所补充要求
- **人员密集场所** (如学校、医院等)需额外设置疏散指示标识及应急广播系统。
- **高层建筑** 需符合《重庆市坡地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专项要求。
以上标准综合了国家及地方规范,实际验收时需以最新政策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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