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管道谁验收?

根据最新政策规定和搜索结果,消防管道的验收责任部门及验收要求如下:

### 一、验收责任部门

**住建部门(原消防部门)**

自2018年应急管理部成立后,消防验收职责已划归住建部门(原城乡建设部)负责。住建部门质监站承担建筑工地施工过程及竣工后的综合验收工作。

**应急管理部门**

虽然住建部门负责日常验收,但消防通道等特定消防要素的监管可能涉及应急管理部门。例如,消防通道的畅通性检查可能由应急管理部门联合住建部门或消防部门共同监督。

### 二、验收依据与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规定,需申请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验收内{$gdata[title]}容**

- **喷淋系统** :重点检查布局合理性、喷淋头安装位置、支架设置、管道材质及油漆防护等。

- **消防泵房** :作为核心设施,需确保设备运行正常、维护记录完整。

- **其他管道** :需符合防火、防漏等规范要求。

**验收程序**

- 建设单位提交验收申请 → 住建部门组织专业机构进行现场检查 → 符合要求后出具验收报告 → 工程方可投入使用。

### 三、注意事项

- **部门协作** :部分复杂项目可能需消防部门提供技术支持或联合验收。

- **整改要求** :验收中发现的问题需及时整改,尤其是隐蔽工程和隐蔽部位。

综上,消防管道的验收主要由住建部门负责,但具体实施中可能涉及应急管理部门的协同监管。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内容,图片,视频等均是来源于用户投稿和互联网及文摘转载整编而成,不代表本站观点,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其著作权各归其原作者或其出版社所有。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在线联系站长,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