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 **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
此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第四条也明确指出,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因此,工程验收时间规定是: **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15日内,需完成备案工作** 。这包括将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认可文件提交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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