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验收备案材料需根据工程类型和地区要求准备,主要分为基础材料和专项验收材料两类:
### 一、基础必备材料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一式两份,分别由建设单位保存和备案机关存档。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包含工程概况、施工过程、质量评估等内容,需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等共同签署。
**施工许可证**
正副本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复印件需加盖设计单位公章。
**质量合格文件**
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原始文件。
### 二、专项验收材料
**规划验收意见**
城乡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合格证明。
**消防验收合格文件**
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针对人员密集场所等特殊工程)。
**环保验收文件**
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验收合格证明(部分地区要求)。
**人防验收证明**
人防工程需提供人防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
**工程保修书**
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住宅专项文件**
《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其他文件**
包括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工程造价决算书(政府投资工程)、工程款支付凭证等。
### 三、注意事项
- **住宅工程额外要求** :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需提供市政基础设施的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 **地区差异** :具体材料可能因地方政府规定不同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住建部门。
以上材料需在工程竣工验收后规定时间内提交至备案机关,备案通过后方可办理房产登记等后续手续。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内容,图片,视频等均是来源于用户投稿和互联网及文摘转载整编而成,不代表本站观点,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其著作权各归其原作者或其出版社所有。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在线联系站长,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