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施工照明用电需满足安全、高效、规范的要求,具体规定如下:
### 一、照明设置要求
**照明类型**
根据作业环境选择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确保工作区域无视觉盲区。
- 坑洞、井内等特殊场所需设置局部照明。
- 停电后需及时撤离的现场必须配备应急照明。
**灯具安装**
- 室内固定式灯具悬挂高度不低于2.5m,室外及露天场所不低于3m,且需使用防水型灯头。
- 高温、潮湿或易触及带电体场所应使用36V及以下电压。
- 紧急照明需独立电源,确保停电时立即启用。
### 二、安全用电规范
**线路与设备**
- 照明线路需布线整齐、固定,避免接触潮湿地面或热源。
- 采用“三相五线”制,TV-S系统要求布置,分级保护并接地。
- 临时照明需架空或使用绝缘子,金属脚手架需增设木横担和绝缘子。
**电压选择**
- 正常环境优先使用220V。
- 潮湿、易触电或特殊环境需使用36V或24V。
- 高风险区域(如爆炸、易燃易爆场所)需使用防爆型照明器。
### 三、其他注意事项
**环境适应性**
- 湿润场所选用密闭型防水照明器。
- 含尘环境需使用防尘型照明器。
- 强振动或酸碱腐蚀环境需选用防振型、耐酸碱型照明器。
**设备维护**
- 定期检查灯具、线路及漏电保护器,确保其性能良好。
- 避免使用绝缘老化或破损的器具。
**应急预案**
- 制定夜间施工应急预案,包括设备故障、天气变化等应急处理措施。
通过以上措施,可有效保障夜间施工的用电安全与照明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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